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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110”指挥中心
(1)供水、供热、供气问题24小时内查清原因。
(2)其他问题5日内办结。
(3)信访件15日内办结。
2、自来水公司“110”指挥中心
(4)地上用水设施漏水随报随修,突发性爆管24小时内修复,大修48小时修复。
(5)接到水质问题的反映,24小时内立即采样化验分析进行调查,3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6)水厂设备检修、管线工程需要暂停水或降压供水时,提前24小时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知用户;区域突发性停水故障,电话 通知供热、医院、工厂等重点单位。
(7)用水手续齐备、上水工程验收,2日内保证正常供水。
(8)用水收费计量查询2日内答复;如有争议,自投诉之日起3日内解决。
3、供热单位“110”(热力总公司、房产供热处、东关电厂)指挥中心
(9)符合《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的用户保证住宅室温不低于16度;
(10)供热期间,居民住宅室内管线或暖气片因故爆裂,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在最短时间内修复。
4、吉美天然气公司“110”指挥中心
(11)正常情况下居民炊事用气压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170-220MM/H20)。
(12)因重大检修需12小时以上暂停供气时,提前一天通知用户。
(13)运行维修工作实行昼夜服务。
(14)查表收费人员佩戴胸卡上岗。
5、液化气总公司“110”指挥中心
(15)15公斤钢瓶误差不超过0.5公斤;
(16)50公斤钢瓶误差不超过1公斤,低于规定标准的给予赔偿;
(17)液化气站接到钢瓶漏气警告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不能维修的给予更换;
(18)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6、公交总公司“110”指挥中心
(19)在道路运行条件正常情况下,正点时差不超过5分钟/次,首末班发车正点率达100%,不超站甩客,不中途调转车头,报站清楚
(20)车厢设施齐全,座席、门窗、扶手损坏、缺少的两日内修复,路、站牌齐全,发生损坏、丢失,从发现之日起5日内修复、补 齐,车辆临时变更线路须挂临时路牌。严守票价制度。
7、出租车办公室“110”指挥中心
(21)统一收费标准,明码实价,按里程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22)做文明向导,不绕行,不拒载;
(23)文明驾车,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保持车辆清洁。对群众举报有关出租车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查处,3日内办结并向举报 人反馈。
8、环境卫生管理处
(24)对群众反映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3日内办结。
9、市政设施管理处
(25)对群众反映的道路、桥梁设施破损、积水(冰)、堆积残土等问题,3日内办结。
(26)市管吉林大街等54条主要街路道路挖掘、排水接装事宜,当日勘查现场,5日内批复。
(27)因市管道路设施故障致伤人员的信访,当即勘查现场,3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10、路灯管理处
(28)主要街路亮灯率达96%,次要街路亮灯率达95%,对群众举报的路灯问题,当日予以处理。
(29)亮化工程按政府规定时间送电,保证设施运转正常。
11、园林处
(30)市属公园对老年人(70岁以上)、现役军人、残疾人入园给予适当照顾。
(31)做到文明服务、挂牌服务、站立服务。
(32)世纪广场、广场喷泉和江心喷泉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时间开放。
12、绿化处
(33)对城区砍伐树木和占用绿地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初审2日内完成(不含各区),局审2日内完成。林政资质审查10日内办结;
(34)枯危树木,处理率达到100%,自然灾害引起的倒树、折枝问题当日处理(不含各区);
(35)对群众反映绿化建设和管理问题认真处理并反馈。
13、北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36)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北山园区及门前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处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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